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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 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新格局

发布日期:2019-05-22信息来源:市交易中心

近年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力度,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新格局,在全省实现了“五个率先”,即率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城合一”、率先实现电子招投标CA兼容互认、率先实现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率先实现电子档案自动归集和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率先完成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稳步推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电子化、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正在全面形成。

具体做法

一、“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营造投资便利环境

一是是取消了纸质资料,开展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服务。通过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我们打造了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了从投标信息注册、项目信息发布、项目招标登记、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到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从根本上节约了投标企业到现场交易的路途时间和制作纸质标书的成本,投标人仅标书制作费用这一项每年可节约近300万元是实现了投标保证金法定最短时间内退还。对投标保证收退流程进行了优化,做到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日内退还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最大程度减少投标人资金沉淀。三是实现了电子交易平台CA证书互认。我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CA证书互认。来鄂州投标的企业再也不用担心在外地办的CA锁不能在鄂州投标了,投标企业凭全国任何一家CA公司的CA锁都可以登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企业减少在多家CA公司办理多个CA锁的费用,现在只需办理一个CA锁就可以通行投标500家外地投标企业来算,仅办理CA费用可节约25万元,还不包括节约的时间成本。四是实现了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我市实现了远程网上开标,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在线质疑及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回复等操作,开标过程全程网上进行,全程留痕,开标过程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播。投标人足不出户可以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投标,交易全过程均在网上操作,实现了“投标不跑路、交易不见面”,在提效率、降成本的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交易过程的人为干扰,促进公平竞争。按全市每年300个招标项目、每个项目10个投标单位、每个投标单位每次投标成本(交通、住宿、餐饮)1000元粗略测算,年可为投标人节约成本300万元。五是实现了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我中心率先与省中心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远程异地评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本地和外地的专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在线面对面评标,消除了空间上的差异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离,不仅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评标,还有利于克服我市长期存在的评标专家资源不足问题,降低标人接送异地专家成本,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开通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我中心开发建设了鄂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网上商城在功能和架构上为采购人、供应商搭建了便捷高效的采购通道,实现了采购信息同步发布多方平台、成熟电商低价接入、电商直购自主下单、实体供应商比价直购、结算方式宽松可选、招投标采购平台自动对接、多维度交易数据实时统计。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为提高我市政府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提供了技术支撑,促进了政府采购服务的公开透明和优质高效。是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该系统可根据招投标行业业务特点,建立大数据模型行业数据库,结合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宏观数据、行业数据、企业信用信息等进行深度挖掘,对交易项目的资本构成、项目类型、价格变动、区域分布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市场主体提供不同领域的市场分析报告和及时精准推送,同时也为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八是完成了电子档案自动归档模块优化中心开发的电子交易系统能按照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对交易流程结束后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全流程电子文件实现了电子档案一键归档。是全面落实了省政府采购中心负面清单制度。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准入条件一律取消,坚决取消注册资本、限定供应商组织形式或所在地、特定行业业绩等限制性条件,提高民营企业的参与率。二是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本地企业特别是本地生产制造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和残疾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给予6%-10%价格扣除等政策举措、鼓励和扶持本地企业或产业发展。

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建设诚信政府

一是降低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将中心向中标人收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在原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上主动下浮30%,得到了中标企业的好评。二是全面取消政府采购类投标证金。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州财采发〔2018〕,从2018年7月起全面取消政府采购类投标证金,大大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成本。严格执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中对投标人、供应商、代理机构信息入库时,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多证一、一照一码”规定,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全转换,进一步降低制度性成本。

三、“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优化公共服务环境

一是加大公开信息,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财政部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实现采购公告、修改澄清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信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步发布,依法实现最大程度公开,保证潜在供应商能够及时、公平地获得采购信息同时也让采购人更全面了解市场供给信息,充分发挥市场竞机制二是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贯彻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积极鼓励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其产品或服务在价格分上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使其报价与其他供应商报价相比时获得评审优势,进而提高胜出几率。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鼓励的相关政策及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州财采发〔2018〕373号)中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的有关要求,但目前尚未收到首台套产品采购项目。三是推进电子化采购,提升采购效率以建成的电子化采购平台为契机,2017年1月,中心实现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的全流程电子化。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了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开标评标、自动生成中标结果公告并公示等。针对批量集中采购周期长、小额零星采购频次多,质量不高的问题,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四是提档升级了交易中心业务服务场所。2018年6月份中心搬迁到了新市民中心,面积扩大了3倍,功能分区更加完备,信息化设施更加齐全,公共服务区、开标区、封闭评标区、办公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设置有专门的服务窗口,为交易各方市场主体提供了良好的交易环境。

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了招投标交易流程和制度。2018年上半年以来,中心以办公场所搬迁为契机,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从简便快捷高效的角度对交易的流程、环节进行了梳理和再造,制订了《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登记服务指南》、《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运行规程》、《鄂州市交易中心交易评审操作规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规范》、《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省评标专家库评委、招标人评委进入评标场地的通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指南》、《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日志》、《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手册》,方便投标人查阅。二是明晰了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工作职责。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政府采购《服务承诺》和《采购方式运行规则》,确定了每种采购方式的办结时限,并将每种采购方式从项目受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每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固化下。在组织实施采购项目时,实行项目负责制,辅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总责,审核人、审定人对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不但提升了工作效率,缓解了中心人手不足的矛盾,而且形成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止了政府采购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一言堂”。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标准化、电子化、规范化,着力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效率和公平。